作者:云龙区 点击次数:201 发布时间:2019-01-04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云龙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
工作总结
(2018年12月)
根据省农机局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2018-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[2018]6号)、根据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17〕41号)、《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农办财〔2018〕13号)等有关规定,云龙区农工办、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了《2018-2020年云龙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,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农机补贴资金情况
下达的资金情况:37.02万元(其中2015-2017年结转节余:34.02万元;2018年市级拨付3万元)
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情况:截至12月25日兑付情况:目前共有25户,31台,19.078万元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。
2018年节转2019年补贴资金17.942万元。
二、主要做法
一是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以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,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,区农工办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责任状,职能分工明确,形成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。我区已建立“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负全责,办理人员直接负责”的责任制,切实将政策宣传、资格确认、机具销售、机具核实、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审核、供应服务、质量监管、投诉处理、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。
二是严格管理,规范操作。一是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。办事处在进行资格审核时,不优亲厚友,不设置购机条件。二是建立机具核实制度。建立新购机具台账,保存机具核实记录,实行谁办理、谁负责、谁核实、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。
四是灵活操作,完善机制。针对我区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特点,为方便农机户办理农机补贴,我们采取办事处、区级同时对农机申报进行核查。这样不仅方便了农机户,同时也减少了办事处、区级的工作量。
五是加强信息报送。我区补贴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信息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经销商并要求他们及时整改。四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。坚持将购机者信息公示到镇、村制度,严格审核购机者申请资料,禁止非本人而由代替人办理申请、确认,禁止供货单位代替办理购机手续。
六是严格执行购机者自主选择制度。
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。
七是做好购机者信息档案管理。
三、下步工作打算
继续按照省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,更加严格、规范、高效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做到三严抓不放松。
一是严抓审核标准不放松。
二是严抓申报程序不放松。
三是严抓信息公开不放松。
四是严抓督查不放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