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贴工作

2017年云龙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

作者:云龙区 点击次数:253 发布时间:2019-01-04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云龙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

工作总结

(2017年12月)

 

根据省农机局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2015-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[2015]3号)、《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[2017]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苏农机行[2017]6号)精神,我区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无农机投诉案件,具体总结汇报如下:

一、补贴资金规模及使用情况

云龙区2017年下达资金82万元,实际可用资金51.458万元,2016年已兑付使用了2017年下达的资金30.542万元。

二、农机补贴情况

2017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82万元,至11月30日止,已累计兑付47.98万元(共中2016年用30.542万元;2017年度累计兑付22台,17.438万元),目前尚余32.02万元可以继续兑付。根据省、市农机部门要求,11月底,全年兑付工作结束,余额结转2018年。

2017年农机补贴总台数22台,其中拖拉机7台,旋耕机8台,联合收割机3台,穴播机1台,喷雾机1台,田园管理机1台。

三、主要做法

  一是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以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,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,区农工办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责任状,职能分工明确,形成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。我区已建立“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负全责,办理人员直接负责”的责任制,切实将政策宣传、资格确认、机具销售、机具核实、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审核、供应服务、质量监管、投诉处理、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。

二是严格管理,规范操作。一是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。办事处在进行资格审核时,不优亲厚友,不设置购机条件。二是建立机具核实制度。建立新购机具台账,保存机具核实记录,实行谁办理、谁负责、谁核实、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。

三是灵活操作,完善机制。针对我区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特点,为方便农机户办理农机补贴,我们采取办事处、区级同时对农机申报进行核查。这样不仅方便了农机户,同时也减少了办事处、区级的工作量。

四是加强信息报送我区补贴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信息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经销商并要求他们及时整改。四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。坚持将购机者信息公示到镇、村制度,严格审核购机者申请资料,禁止非本人而由代替人办理申请、确认,禁止供货单位代替办理购机手续。

五是严格执行购机者自主选择制度。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。做好购机者信息档案管理。

四、下步工作打算

 继续按照省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,更加严格、规范、高效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做到四严抓不放松。

一是严抓审核标准不放松。

二是严抓申报程序不放松。

三是严抓信息公开不放松。

四是严抓督查不放松。